2009年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009-4-27 10:41:21 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
2009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继续按照中央8号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主导思想,根据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工程”的规划,进一步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经验示范宣传、教学个案评比和心育工作交流等工作,推动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系统、科学、规范发展,使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专职教师的心育活动
以“分层推进、逐步实施”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使各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师资配备合理,教育功能完善。
1.推动C证全员培训。
加强落后地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周末及假期时间,加快推进未开展培训的14个镇街和22所直属学校C证全员培训,力争实现教师C证全覆盖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从规模化发展向规范化发展的整体转变。
2.继续举办B证培训班。
2009年,我市将继续在市教师进修学校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育B级教师资格培训,选取学校德育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充实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镇街为单位、或者几个相邻的镇街联合开办B证班,加强镇街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
3.选派教师参加A证培训。
7月,组织选派一批心理学专业、心理专职教师参加省A级教师培训,提升已有心理专职教师工作水平,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
4.充实C证授课教师队伍。
按照省指导中心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派一批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教师,接受参加省集体备课,以满足我市C证培训需要。
二、深化示范校建设,发挥示范校的示范作用
1.做好示范校评估建设。
5月,我们将与省指导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已有的5所省级示范校展开复评,督促和指导示范校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壮大示范校队伍,鼓励和推荐更多的学校申报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更为全面的促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均衡发展。
2.开展示范活动。
积极做好每学期一次的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活动,积极推动示范校探索新型有效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式,引领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发展。2009年,我们将分学期开展面向全市职业中学和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活动,活动地点将分别安排在东城职业中学和塘厦初级中学。
三、加强心育辅导工作,广泛开展心育活动
1.组织开展心育个案评比活动。
2009年下半年,研究会将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活动优秀个案征集和评选活动,参评的课例将要求为学校心理教师在平时实践工作的真实事例。用此形式,促进学校心理教师对学生团体辅导和个案辅导工作的重视,使心理健康教育更好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从选取优秀的作品参加省组织的优秀个案评比,并整理制作成光盘,发放至全市各个学校,为其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开展提供学习、借鉴的模式。
2.开展研究会交流活动。
一是组织研究会理事与镇街、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交流活动,推进学校心理教育规范开展。二是组织理事去市外学校交流学习,吸取优秀经验。
四、完善交流平台建设
1.完善心理氧吧网站。
充实心理氧吧共享资源,完善网站页面和功能;加强网站宣传,扩大网站的影响;鼓励学校心理教师共同参与完善心理氧吧网站功能,实现网站交流平台功能最大化。
2.建立全市心理教师网络交流平台。
目前,我们已开通82924995(小学心理专职教师)和64536489(中学心理专职教师)2个群号,全市中小学专职教师可申请加入,通过QQ群等新型的网络交流形式,促进全市心理专职教师交流,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
